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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當辦理食品流通許可的對象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1-08-29  來源:北京工商局
    核心提示:(一)批發或零售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含水產品、鮮肉)。

    (一)批發或零售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含水產品、鮮肉)

    (二)食品交易有形市場。

    (三)其他。

    注意: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的情形:

    (一)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食品;

    (二)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餐館、飯店、食堂)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

    (三)農民銷售其自產的食用農產品,不需取得食品流通許可;

    (四)其他。

    編輯:food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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