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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清單(一)》指引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5-02-27  來源:食品質量管理公眾號  作者:金昌市場監管
    核心提示:為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牢固樹立監管為民理念 推行服務型執法的指導意見》(國市監稽發〔2024〕99號)要求,金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市場監管總局《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清單(一)》,制定本指引。
           為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牢固樹立監管為民理念 推行服務型執法的指導意見》(國市監稽發〔2024〕99號)要求,深入踐行監管為民理念,積極推行服務型執法,規范涉企執法行為,激發經營主體活力,金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市場監管總局《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清單(一)》,制定本指引。
     
    一、名詞解釋
     
      首違不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輕微免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二、適用條件
     
      (一)首違不罰
     
      1.什么是初次違法?
     
      初次違法指近兩年內首次違反同一行政執法領域法律、法規、規章的情形,但曾經因違法行為輕微被依法不予處罰的除外。
     
      2. 如何理解危害后果輕微?
     
      危害后果輕微不等同于違法行為輕微。應理解為當事人實施了違法行為且已經造成了危害后果。
     
      重點是危害后果的一種現實狀態,輕微是指違法行為造成的危害后果影響范圍較小,僅限于特定區域或少數人群,且未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
     
      違法行為持續時間較短,未對社會秩序、公共利益等造成長期負面的后果;
     
      違法行為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金額較少,涉案貨值金額較少。
     
      3.如何理解及時改正?
     
      當事人在市場監管部門發現前主動改正,或者在責令改正的期限內改正到位且改正效果良好。
     
      以上三個要件,必須同時滿足。
     
      4. 其他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二)輕微免罰
     
      1. 如何理解違法行為輕微?
     
      強調的是違法行為的行為方式,輕微是指當事人沒有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違法行為對市場秩序、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影響較小。
     
      2.及時改正。
     
      當事人在市場監管部門發現前主動改正,或者在責令改正的期限內改正到位且改正效果良好;
     
      3. 如何理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
     
      違法行為有特定對象,但未造成特定對象任何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可以認定為沒有造成危害后果;
     
      違法行為沒有特定對象,沒有對社會秩序、公共利益等產生不良影響,或者雖有一定影響但行為人及時采取措施消除了這種后果,也可以認定為沒有造成危害后果。
     
      以上三個要件,必須同時滿足。
     
      4. 其他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三、調查取證
     
      (一)首違不罰
     
      1. 證明當事人首次違法的材料,如國家企業信息公示系統、甘肅省“互聯網+監管”系統查詢記錄、單位內部案件目錄,當事人陳述等;
     
      2. 證明危害后果輕微的材料。
     
      人身傷害方面,若違法行為僅造成特定對象較輕程度的人身傷害,且當事人雙方已達成和解,可視為危害后果輕微。如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當事人雙方和解書、當事人雙方詢問筆錄等材料。
     
      財產損失方面,造成特定對象的財產損失較小,且當事人已采取措施賠償或減輕損失,可認定為危害后果輕微。如現場檢查筆錄、違法物品的貨值金額、違法所得相關調查票據資料、當事人賠償損失的收據或轉賬記錄、當事人雙方詢問筆錄等材料。
     
      違法行為類型方面,屬于違反程序性管理規定的違法行為,如未按規定及時變更登記注冊信息等,基本不會對社會產生實質性危害的,可認定為危害后果輕微。如現場檢查筆錄、當事人詢問筆錄、自行改正或責令改正及時改正的書面證明等材料。
     
      社會影響方面,違法行為影響范圍較小,僅限于特定區域或少數人群,且未引發廣泛關注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可視為危害后果輕微。如現場檢查筆錄、證人詢問筆錄、當事人詢問筆錄、街道、社區或村委會出具的書面證明等材料。
     
      持續時間方面,違法行為持續時間較短,可認定為危害后果輕微。如現場檢查筆錄、消費者投訴記錄、當事人詢問筆錄等材料。
     
      3.證明當事人及時改正的材料。
     
      如當事人在行政機關發現前主動改正的現場照片、音視頻資料、現場檢查筆錄;責令改正的期限內改正到位且改正效果良好的現場照片、音視頻資料、現場檢查筆錄,整改報告等材料。
     
      (二)輕微免罰
     
      1.證明違法行為輕微的材料。
     
      違法行為競合方面。當事人不存在實施的一個行為同時觸犯多個法律規范的情形。如現場檢查筆錄、當事人詢問筆錄,現場照片、音視頻資料等材料。
     
      主觀方面,不具有故意違法的意圖或重大過失,且已履行法定責任,由于疏忽或誤解等原因導致違法行為的發生。如已履行法定責任的進貨查驗臺賬資料、能證明進貨來源的票據、產品合格證明材料、當事人詢問筆錄等材料。
     
      2.證明當事人及時改正的材料。如當事人在行政機關發現前主動改正的現場照片、音視頻資料、現場檢查筆錄;責令改正的期限內改正到位且改正效果良好的現場照片、音視頻資料、現場檢查筆錄,整改報告等材料。
     
      3.證明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材料。
     
      財產損失方面。違法行為沒有給國家、集體或個人造成任何財產損失。如現場檢查筆錄、當事人詢問筆錄,違法物品的貨值金額、違法所得相關調查票據資料、消費者投訴記錄、檢驗檢測報告等材料。
     
      人身傷害方面。違法行為沒有導致任何人員傷亡或傷害。如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當事人雙方及第三人的詢問筆錄等材料。
     
      社會影響方面。違法行為沒有對社會秩序、公共利益等產生不良影響,或者雖有一定影響但行為人及時采取措施消除或減輕了這種后果。如現場檢查筆錄、證人詢問筆錄、當事人詢問筆錄、消費者投訴記錄、檢驗檢測報告、街道、社區或村委會出具的書面證明等材料。
     
    四、執法程序
     
      立案前,對符合《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不予立案情形的,辦案機關應當填寫《不予立案審批表》,闡明具體理由,并履行相關報批手續。
     
      立案后,發現符合首違不罰、輕微免罰適用條件的,辦案機關應當撰寫《案件調查終結報告》,闡明具體理由,履行相關報批手續后,制發《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對當事人實施首違不罰、輕微免罰的,要引導其依法退賠消費者損失;監督當事人依法履行召回義務,并對非法產品依法采取無害化處理、銷毀等措施,避免再次流入市場。
     
      對發現不合格產品的,應當加大抽檢和日常監管頻次;對非法產品要追蹤溯源,對不屬于市場監管部門職能的,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加強源頭治理。
     
    五、常見適用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
     
      2.《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清單(一)》。
     
      3.《甘肅省市場監管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予處罰清單(2020 版)》
     
      4.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省高級人民法院制定《甘肅省市場監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2024版)》已完成調研和征求意見,待印發后參照執行。
     
    編輯:food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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