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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樣正確使用味精?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6-05-23
       味精,又名谷氨酸鈉,它不但沒毒,還有一定營養作用,但使用不當,不僅失味,且對人體有害,因此使用味精應注意以下五點:
        (1)注意投放的溫度。味精在120度的高溫下會變成焦谷氨酸鈉,不僅失去鮮味和營養,還有毒性,因此炸制食品,急火快炒時,不宜使用,投入味精的適宜溫度為70~80度,此時鮮味最濃。
        (2)注意投放時間。最好在湯菜出鍋前投放,不要提前,也不要與原料同時投入或烹調中加入。腌煨菜時不要使用味精。
        (3)注意適量,不必每天必用,每菜必用,以防止對其產生依賴性。聯合國糧農組織及聯合國食品增加劑專家委員會規定,每天允許攝取量(食物中原有除外)為每公斤體重為120毫克,即50公斤體重的人每天允許使用6克。
        (4)3個月內的嬰兒食品中不宜使用味精。
        (5)味精在低溫下不顯鮮味,在涼拌菜時應使用七八十度熱水將味精溶解后再倒入菜中,切不可向撒鹽那樣撒入味精,這樣味精不溶化,不顯味,食用后還易引起消化不良癥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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