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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用輔料能否用于保健食品?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7-09-28
    核心提示:《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對保健食品的原料和輔料管理單獨設了一章。第六十三條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衛生部公布或批準可以食用的以及生產普通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和輔料可以作為保健食品的原料和輔料。藥用輔料在上述規定范圍內

        《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對保健食品的原料和輔料管理單獨設了一章。第六十三條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衛生部公布或批準可以食用的以及生產普通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和輔料可以作為保健食品的原料和輔料。藥用輔料在上述規定范圍內,可以作為保健食品的輔料。目前在保健食品審評中,只有少量不具有功能、食用安全,且在保健食品生產中以必須使用的成形劑、填充劑可以用于保健食品,如:聚乙二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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