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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廈門空運進口流程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7-09-04
    核心提示:高崎機場/航空公司貨站: 1:理貨 貨物到達后,貨站將根據航空運單上的數據,整理并核對貨物的完整性,對有破損、短缺的,將協助收貨人向航空公司進行追查或索賠,對于分批到達的貨物將跟蹤直到貨物全部收集完畢。 2:通知 貨站將通知航空運單上所顯示的收貨人領取提單

      高崎機場/航空公司貨站:

      1:理貨

      貨物到達后,貨站將根據航空運單上的數據,整理并核對貨物的完整性,對有破損、短缺的,將協助收貨人向航空公司進行追查或索賠,對于分批到達的貨物將跟蹤直到貨物全部收集完畢。

      2:通知

      貨站將通知航空運單上所顯示的收貨人領取提單報關(收貨人可委托報關行進行清關)。

      3:查驗

      A:海關將對進口貨物進行審核,并對審核通過的貨物給予放行。

      B:需要做商檢的貨物需向商檢局申報,查驗合格后商檢局將出具證明文件,由報關行或者貨主/貨代交入海關,再進行進口報關海關程序。

      C:放行的貨物將按國家法律征收相關的海關關稅。

      4:取貨

      收貨人將已通過海關的單證交給貨站處理,并領取貨物。

      5:結算

      收貨人將根據收費標準交付報關費用。根據貨物的不同情況,會有不同的通關時間,貨站一般情況下在收到貨物三天內免費保管,超過此期限將產生地面處理費用(0.5元/kg/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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