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id="8aumu"></ul>
  • <strike id="8aumu"></strike>
  • <ul id="8aumu"></ul>
    VIP標識 上網做生意,首選VIP會員| 設為首頁| 加入桌面| | 手機版| RSS訂閱
    食品伙伴網服務號
     
    當前位置: 首頁 » 食品專題 » 報關與國際貨運專題 » 正文

    報關單“二次核對”手續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7-08-25
    核心提示:對進口付匯金額在50萬美元及以上的或聯網電子數據不能查核的有疑問的報關單,銀行、外管、稅務等部門可指定專人或發函(特快專遞)送報關單到簽發地海關或監管處進行二次核對。手續如下: (一)、對專人送報關單進行二次核對的,需持下列資料: 1、介紹信;身份證或復印件

      對進口付匯金額在50萬美元及以上的或聯網電子數據不能查核的有疑問的報關單,銀行、外管、稅務等部門可指定專人或發函(特快專遞)送報關單到簽發地海關或監管處進行“二次核對”。手續如下:

      (一)、對專人送報關單進行“二次核對”的,需持下列資料:
      
      1、介紹信;身份證或復印件。

      2、報關單“二次核對”工作聯系單。

      3、原始報關單。

      (二)、對發函進行報關單“二次核對”的,需郵寄下列資料:
      
      1、報關單“二次核對”工作聯系單(必須清楚注明回郵地址、郵編、聯系人、聯系電話)。

      2、原始報關單。

     
    [ 網刊訂閱 ]  [ 食品專題搜索 ]  [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關閉窗口 ] [ 返回頂部 ]

     

     
    推薦圖文
    推薦食品專題
    點擊排行
     
     
    Processed in 2.815 second(s), 905 queries, Memory 2.7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