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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不可抗力?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7-08-13
    核心提示: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合同法》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當事人還可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合同法》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當事人還可約定不可抗力的范圍。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且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
        這里必須注意兩點:
        (1)必須是訂約后發生的事件;
        (2)必須是當事人在訂約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
        這些問題在國際交往中一般是要訂約時采取列舉方式。不可抗力的范圍一般可包括兩種:
        一種是因自然原因引起的,如暴雨、冰雹、地震、海嘯、雷擊或臺風等,各國法律一般都承認這類嚴重自然災害屬不可抗力。
        另一種是社會原因引起的,如戰爭、政府法律法令的頒布或改變,政府行政的干預等,除戰爭一般可列入不可抗力外,各國對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范圍規定差異很大,對罷工、政府干預等尤為突出。
        鑒于各國立法上的差異,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圍,可以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約定不可抗力條款應十分慎重,對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特別是在國際交往中,因社會制度、法律規定的不同,對約定不可抗力條款不可籠統草率從事。如"罷工事件",一般地講,某個企業的職工罷工就很難解釋為當事人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如果允許在合同中籠統地將罷工列入不可抗力事件,是不妥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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