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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履行合同當事人應承擔什么責任?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7-08-13
    核心提示:(1)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2)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②債務的標的不適
        (1)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2)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②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③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4)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物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或者退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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