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id="8aumu"></ul>
  • <strike id="8aumu"></strike>
  • <ul id="8aumu"></ul>
    VIP標識 上網做生意,首選VIP會員| 設為首頁| 加入桌面| | 手機版| RSS訂閱
    食品伙伴網服務號
     
    當前位置: 首頁 » 食品專題 » 合同知識專題 » 正文

    構成法人的條件是什么?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7-08-13
    核心提示:(1)必須具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如名稱、地址、常設機構、負責人、章程等); (2)必須有獨立支配的財產或獨立預算; (3)必須能以自己的名義參與經濟活動,承擔經濟責任; (4)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經國家有關機關核準登記。 以上四個基本條件共同構成法人的特征,
        (1)必須具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如名稱、地址、常設機構、負責人、章程等);
        (2)必須有獨立支配的財產或獨立預算;
        (3)必須能以自己的名義參與經濟活動,承擔經濟責任;
        (4)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經國家有關機關核準登記。
        以上四個基本條件共同構成法人的特征,一個社會組織,必須同時具備這四個條件才能成為法人,缺一個條件,就構不成法人,當然也就不能以法人的名義開展民事活動。
     
    [ 網刊訂閱 ]  [ 食品專題搜索 ]  [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關閉窗口 ] [ 返回頂部 ]

     

     
    推薦圖文
    推薦食品專題
    點擊排行
     
     
    Processed in 0.769 second(s), 215 queries, Memory 1.3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