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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曼陀羅食物中毒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7-07-09
    核心提示: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食源性曼陀羅中毒診斷標準及判定原則、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因食用混有曼陀羅種子加工的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也適用于誤食曼陀羅漿果、種子、葉子而引起的食物中毒。 2 引用標準 GB 14938 食物中毒診斷標準及技術處理總則 GB/T5009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食源性曼陀羅中毒診斷標準及判定原則、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因食用混有曼陀羅種子加工的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也適用于誤食曼陀羅漿果、種子、葉子而引起的食物中毒。
    2 引用標準
    GB 14938 食物中毒診斷標準及技術處理總則
    GB/T5009.36 糧食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3 診斷標準
     3.1 流行病學特點
     有進食混有曼陀羅種子的豆類加工的食品史,或誤食曼陀羅漿果、種子、葉子史。
     3.2 臨床表現
     潛伏期一般為0.5~3.0h。
     口干、皮膚干燥呈猩紅色,尤其在面部顯著,偶見紅斑疹。頭暈、心跳過速、呼吸加深、血壓升高、極度躁動不安,甚至抽搐。多語、好笑或好哭、譫妄、幻覺、幻聽、痙攣。有時體溫升高,可達40℃,瞳孔散大、視力模糊、對光反應消失或減弱。
    嚴重者由躁狂、譫妄進入昏迷、血壓下降、呼吸減弱,最后可死于呼吸衰竭。有的中毒者可不發熱,皮膚不紅,無紅斑疹等。
     3.3 實驗室診斷
     按GB/T5009.36中2.12鑒別曼陀羅籽或進行生物堿比色定性或薄層層析定性陽性。
     4 判定原則
     4.1 根據流行病學特點和臨床表現進行診斷。有條件時可進行生物堿比色定性或薄層層析定性,以資參考。
     4.2 無進食混有曼陀羅種子的糧食加工的食品或無誤食曼陀羅漿果或種子或葉子史,診斷不能成立。
     5 處理原則
     5.1 催吐,0.05%高錳酸鉀溶液或2%鞣酸溶液洗胃,洗胃后用硫酸鎂導瀉。
     5.2 解毒治療:皮下注射毛果蕓香堿或肌肉注射水楊酸毒扁豆堿。
     5.3 對癥治療。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衛生部衛生監督司提出。
     本標準由吉林省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長春鐵路衛生防疫站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楊國柱、李洪龍、孫武長、劉長杰。
     本標準由衛生部委托技術歸口單位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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