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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鑒別醫療機構配制的制劑是否合法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6-04-09
    醫療機構配制的制劑是獲得《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的醫療機構經批準配制的自用處方制劑。醫療機構配制的制劑包裝上應標有批準文號及生產單位等。醫療機構配制的制劑不得在市場上銷售或者變相銷售,不得發布醫療機構配制制劑的廣告。

    未經批準的醫院制劑,主要出現在無《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的醫院、門診部、診所及一些所謂的“專科門診”內,這些制劑包裝盒、標簽上無批準文號或偽造批準文號。對這些違法行為,請您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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