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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脊柱結核并發截癱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6-08-24

      脊柱結核并發截癱是脊柱結核的并發癥。早期或病變活動期多由于結核物質如膿腫、乾酪樣物質、肉芽組織、死骨、壞死的椎間盤等直接壓迫脊髓所致。在晚期或愈合期是硬膜肉芽組織纖維化增生變厚壓迫或脊柱變形畸形或椎體病理性移位造成。有時脊髓血管栓塞導致脊髓變性、軟化,雖無外部壓迫因素也可發生截癱。 本病的發生率約占10%。椎體結核中以頸椎、胸椎多見。椎弓結核臨床雖不多見、但因椎弓從三面環繞椎管,一旦發生結核,并發截癱比例較高,約占26%。腰椎為馬尾神經,且椎管腔較大并發截癱者甚少。本病強調早期診斷、早期抗癆藥物等治療,療效高。出現截癱后在抗癆藥物治療控制下,早期手術治療,往往可以恢復甚至治愈。因此,早診斷及早治療是關鍵。

    臨床表現
      1.病人已有脊柱結核癥狀下出現肢體無力、肌痙攣、有僵硬感、不協調易跌倒、由扶杖蹣跚步行至臥床不起。 2.出現感覺、肌力減弱或完全癱瘓。早期為伸直痙攣性、晚期屈曲痙攣性或弛緩性癱瘓。 3.出現髕陣攣、踝痙攣和反射亢進到反射消失。 4.排尿困難和尿潴留。

    診斷依據
      1.脊柱結核感染病史。 2.出現痙攣性癱瘓表現和尿潴留排尿困難等。 3.X線片或CT、MRI片顯示。

    治療原則
      1.全身抗癆藥物治療及支持療法。 2.手術治療:包括病源清除術及脊柱融合術二種。 3.并發癥(如肺部感染、泌尿系感染、褥瘡等)治療。

    用藥原則
      1.早期患者以口服抗癆和輔助藥為主。 2.手術后病人除以抗癆口服和滴注外、可短期用抗感染藥及包括新特藥應用及支持療法。 3.結核抗癆用藥(脊柱與關節結核)以3個月為一療程,可2-6個療程、以后以口服為主和輔助藥為主。

    輔助檢查
      1.診斷明確截癱及需手術者檢查專案以框限“A”、“B”為主; 2.晚期病例與脊柱腫瘤或其他原因截癱相鑒別病例,檢查框限應包括“A”、“B”、“C”。

    療效評價
      1.治愈:全身及局部癥狀體征消失,E.S.R恢復正常,截癱恢復,X線片病源穩定。 2.好轉:全身及局部癥狀體征好轉,E.S.R較治療前低,截癱指數下降,X線片病源較前清晰。 3.未愈:未達到上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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