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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學藥品使用安全——丙酮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6-07-07

    丙酮-CH3COCH3
    ㈠理化性狀和用途
    透明、無色、易揮發辛辣氣味的液體。沸點:56℃;蒸氣密度:2.0;閃點:-18℃;自燃點:538℃。爆炸極限:2.5~13%。蒸氣有甜味,似薄荷香味。作為一種溶劑,用于許多工業。用來制造涂料、清漆、除漆劑、橡膠、塑料、炸藥、染料、人造絲和攝影用化學物質。
    ㈡、毒性
    屬于微毒性,對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并對黏膜有刺激作用。
    最高容許濃度:400mg/m3(750ppm)
    ㈢、短期暴露的影響
    吸入:濃度在500ppm以下無影響,500~1000ppm之間會刺激鼻、喉,1000ppm時可致頭痛并有頭暈出現。2000~10000 ppm時可產生頭暈、醉感、倦睡、惡心和嘔吐,高濃度導致失去知覺、昏迷和死亡。
    眼睛接觸;濃度在500ppm會產生刺激,1000ppm會有輕度、暫時性刺激。液體會產生中毒刺激。
    皮膚刺激:液體會有輕度刺激,通過完好的皮膚吸收造成的危險很小。
    口服;對喉和胃有刺激作用,服進大量會產生和吸入相同的癥狀。
    ㈣、長期暴露的影響
    皮膚接觸會導致干燥、紅腫和皸裂,每天3小時吸入濃度為1000ppm的蒸氣,在7~15年會刺激工人鼻腔,使之眩暈、乏力。高濃度蒸氣會影響腎和肝的功能。
    ㈤、火災和爆炸
    高度易燃性。有嚴重火災危險,屬于甲類火災危險物質。在室溫下蒸氣與空氣會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用干粉、抗溶泡沫滅火劑、鹵素滅火劑或二氧化碳來滅火。用水來冷卻暴露于火中的容器,并驅散丙酮蒸氣。
    ㈥、化學反應性
    與氧化劑(如過氯酸鹽)以及氯化劑與堿類混合物(如氯仿與氫氧化鈉)都能產生刺激反應。與二氯化硫和六氯三聚氰(酰)胺也能產生劇烈反應。對合成纖維有腐蝕作用。
    ㈦、人身防護
    吸入:如蒸氣濃度不明或超過暴露極限時,應佩帶合適的呼吸器。
    皮膚:如果需要,應使用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合適的材料是丁基橡膠。在直接工作的場所應備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沖洗器具。
    眼睛:戴化學放濺眼鏡,必要時可佩帶面罩。
    ㈧、急救
    吸入:脫離丙酮產生源或將患者移到新鮮空氣處,如呼吸停止應進行人工呼吸。
    眼睛接觸:眼瞼張開,用微溫的緩慢的流水沖洗患眼約10分鐘。
    皮膚接觸:用微溫的緩慢的流水沖洗患處至少10分鐘。
    口服:用水充分漱口,不可催吐,給患者飲水約250ml。
    一切患者都應請醫生治療。
    ㈨、儲藏與運輸
    將丙酮儲藏于密封的容器內,置于陰涼干燥優良好通風的地方,遠離熱源、火源和有禁忌的物質。所有容器都應放在地面上。包裝號2(甲)、6。
    ㈩、安全與處理
    提供良好的通風設備、防護服裝和呼吸器。移去熱源和火源。應停止或減少泄露。用黃沙或其他吸收物吸收液體。廢料可在被批準的溶劑焚爐中燒掉或在被指定的地方作深埋處理,遵守環境保護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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