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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學藥品使用安全——甲苯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6-07-07
    甲苯 C6H5CH3
    (一)理化性狀和用途
    無色透明液體,蒸汽有類似膠水的氣味。蒸汽密度:2.2,閃點:4℃,沸點:110.6℃。爆炸極限:1.2~7.0%。不溶于水,用作清潔劑、油墨、涂料、硝基漆、樹脂和粘膠劑的溶劑。還用來制造化學物質、爆炸物和染料。還存在于汽油和航空燃料中。
    (二)毒性
    屬劇毒類。具有對皮膚粘膜的刺激作用及對中樞神經系統的麻醉作用。最高容許濃度:100mg/m3。
    (三)短期暴露的影響
    吸入: 暴露于高濃度蒸汽中會產生醉感、協調能力減弱、精神混亂、頭痛、肌肉無力、惡心、頭昏、疲倦。
    眼睛接觸:有輕度刺激,濺入眼內會產生疼痛和暫時性刺激。
    皮膚接觸:使皮膚受到刺激和變得干燥。
    口服: 能導致惡心、嘔吐、腹瀉、失去知覺。
    (四)長期暴露的影響
    長期暴露如用鼻吸進會使大腦和腎受到永久傷害。如母親在懷孕期間受到嚴重暴露,可能毒性會影響嬰兒而產生缺陷。
    (五)火災和爆炸
    高度火災危險,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積聚于低處和通風不良的地方會有爆炸危險。使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滅火。
    (六)化學反應性
    與氧化劑起激烈反應,侵蝕某些塑料和橡膠。對金屬無腐蝕作用。
    (七)人身防護
    吸入:如蒸汽濃度不明或超過暴露限值,應戴有褐色標志濾毒盒的防毒口罩。材料是:聚亞氨酯、氯丁橡膠、聚四氟乙烯。工作場所應備有安全淋浴盒眼睛沖洗器具。
    眼睛:戴化學安全眼鏡。
    (八)急救
    吸入:試圖救護前先要保證自己安全。施用“結伴監護”制度。脫離甲苯產生源或搬移患者至新鮮空氣處。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衣服并存放于有蓋的容器內,用水和無摩擦性肥皂緩和而充分地洗滌。
    眼睛接觸:緩和地摸去或擦去甲苯殘留物。使眼瞼張開,用溫的緩慢流水沖洗患眼20分鐘。
    口服:用水充分嗽口,給患者飲水約250ml,不可催吐。一切患者都應請醫生治療。
    (九)儲藏和運輸
    遵守儲存盒運輸易燃液體規則。儲存于陰涼、干燥、有良好通風的地方,避免日光曝曬,遠離禁忌物與火源。包裝號2(甲)、6。
    (十)安全和處理
    只有受過訓練的人員才能從事清理工作,確保提供良好的通風設備。使用良好的防護服裝和呼吸器。防止進入下水道火密封空間。應停止或減少泄露,用泥土、黃沙或類似穩定的不燃物覆蓋濺出物。遵守環境保護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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