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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學藥品使用安全——氨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6-07-07


    (一)理化性狀
    無色氣體,具有很刺激性臭味。蒸氣密度:0.6,沸點:-33.35℃,自燃點:651.22℃,易溶于水。在醇中溶解中等。爆炸極限:16~25%。
    (二)毒性
    高濃度時,對粘膜和皮膚有堿性刺激及腐蝕作用。
    最高容許濃度:30mg/m3
    (三)短期過量暴露
    吸入:大量吸氨氣后可出現流淚、咽痛、胸悶、呼吸困難,出現紫紺,嚴重者發生肺水腫、喉頭水腫或支氣管粘膜壞死脫落、窒息。500ppm濃度下,五分鐘可死亡。
    眼睛接觸:液氨或高濃度氨氣可致灼傷。
    皮膚接觸:液氨可致灼傷。
    (四)長期暴露的影響
    長期低濃度接觸氨氣可出現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癥狀。
    (五)火災和爆炸
    氨或空氣與氨混合物遇火能爆炸,遇熱放出氨和氮及氮氧化物的有毒煙霧。本品可燃,應嚴禁煙火和吸煙。著火時用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
    (六)人體防護:
    吸入:空氣中濃度超標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應佩帶呼吸器。
    眼睛: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皮膚:穿戴工作服、手套。
    (七)急救:
    吸入:迅速將患者移至新鮮空氣處,維護呼吸、循環功能。
    眼睛:立即用流動清水或涼開水沖洗至少10分鐘。
    皮膚: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流動清水沖洗至少30分鐘。誤服者給飲牛奶。一切患者應請醫師協同處理。
    (八)泄漏處理要點
    迅速撤離泄露污染區至上風處,并隔離至氣體散盡,切斷火源。現場噴含鹽酸的霧狀水中和、溶解,然后抽排,室內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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