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id="8aumu"></ul>
  • <strike id="8aumu"></strike>
  • <ul id="8aumu"></ul>
    VIP標識 上網做生意,首選VIP會員| 設為首頁| 加入桌面| | 手機版| RSS訂閱
    食品伙伴網服務號
     

    如何確定企業是否具備出廠檢驗能力?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6-05-31
       判定企業是否具備出廠檢驗能力,應當按照實施細則的規定,對企業的出廠檢驗制度、人員素質、實驗室的環境條件、儀器設備檢驗記錄等進行檢查,企業應當滿足下列各項要求:
        (1)有獨立行使產品質量檢驗并具有質量否決權的檢驗機構;
        (2)檢驗機構有健全的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包括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3)檢驗機構具有相關產品技術標準要求的檢驗儀器和設備,能滿足規定的精度、檢測范圍要求,且經過計量檢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4)檢驗機構有滿足檢驗工作需要的員工數量,檢驗人員熟悉標準,經培訓考核合格;
        (5)能科學、公正、準確及時提供檢驗報告,出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符合上述要求并可以完成全部出廠檢驗項目的企業,可以確定為企業出廠檢驗能力。如果有一項或一項以上的檢驗項目不能檢驗,則該廠不具備自行檢驗能力。
        例如,對一個醬油生產企業進行該項審查時,依據《醬油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的規定,審查企業是否對感觀、氨基酸態氮、總酸(以乳酸汁,適用于烹調醬油)、菌落總數(適用于餐桌醬油)、大腸菌群致病菌(系指腸道致病菌)、胺鹽、可溶性無鹽固形物、全氮進行檢驗。同時也要求企業具備下列實驗儀器:分析天平、烘箱、酸度計、電爐、微生物培養箱。如果缺少這些儀器,企業則不可能完成出廠檢驗項目,即不具備自行進行產品出廠檢驗能力。
     
    [ 網刊訂閱 ]  [ 食品專題搜索 ]  [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關閉窗口 ] [ 返回頂部 ]

     

     
    推薦圖文
    推薦食品專題
    點擊排行
     
     
    Processed in 0.017 second(s), 18 queries, Memory 0.8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