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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膳的禁忌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5-10-26
    藥膳的主要原料之一是中藥。目前臨床應用的5 000多種常用中藥中,有五百余種可作為藥膳原料。如冬蟲夏草、人參、當歸、天麻、杜仲、枸杞子等。這些藥物在與食物配伍、炮制和應用時都需要遵循中醫理論,使它們之間的作用互相補充、協調,否則就會出現差錯或影響效果。因此,中國傳統醫學對藥膳應用有嚴格的禁忌。
     
        藥膳的藥物配伍禁忌,遵循中藥本草學理論,一般參考“十八反”和“十九畏”。“十八反”的具體內容是: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烏頭反貝母、瓜蔞、半夏、白蘞、白芨;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苦參、細辛、芍藥。“十九畏”的具體內容是:硫磺畏樸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郁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參畏五靈脂。
     
        以上配伍禁忌,可作為用藥參考,但非絕對如此。在古今配方應用中也有一些反畏同用的,如黨參與五靈脂同用可以補脾胃、止疼痛,這些必須要在有經驗的臨床醫師的指導下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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