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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生豬“瘦肉精”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農明字[2011]第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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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2011-03-24 14:20:56  來源:農業部  瀏覽次數:7160
    核心提示:2011年3月15日,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播出專題報道《“健美豬”真相》,引起社會普遍關注,影響極壞。為進一步加強生豬“瘦肉精”監管,防止類似事件發生,切實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農業部現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豬“瘦肉精”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
    發布單位
    農業部
    農業部
    發布文號 農明字[2011]第12號
    發布日期 2011-03-15 生效日期 2011-03-15
    有效性狀態 廢止日期 暫無
    屬性 通知 專業屬性 其他
    備注 暫無
      雙匯“瘦肉精”事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畜牧)廳(局、委、辦):
     
      2011年3月15日,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播出專題報道《“健美豬”真相》,引起社會普遍關注,影響極壞。為進一步加強生豬“瘦肉精”監管,防止類似事件發生,切實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生豬“瘦肉精“監管工作,迅速行動。主要領導靠前指揮,逐級落實“瘦肉精”屬地管理責任,明確監管職責,確保工作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堅決防止“瘦肉精”生豬流入市場。
     
      二、加強排查,消除隱患。各地要結合實際,認真查找“瘦肉精”監管薄弱環節,堵塞漏洞,嚴密防范。要建立最嚴格的產地準出和銷區準入制度,實行“瘦肉精”檢驗和檢疫同步。立即啟動生豬養殖重點地區排查工作,擴大“瘦肉精”監測覆蓋面和抽檢頻率,強化屠宰環節監管,確保出欄生豬質量安全。
     
      三、重點突破,依法嚴打。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以生豬養殖和販運環節為突破口追根淵源,徹查制售“瘦肉精”的黑窩點和銷售渠道,堅決打掉“瘦肉精”源頭,依法嚴懲使用“瘦肉精”的違法犯罪分子。
     
      四、嚴肅紀律,落實責任。各地要立即成立督查小組,對照央視報道中反映出的監管漏洞,認真組織開展自查。發現問題的,要嚴格執行“瘦肉精”監管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監管工作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農業部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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