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我區蜂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嚴厲打擊蜂蜜摻雜摻假行為,規范蜂產品標簽標識,根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蜂蜜產品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一〔2016〕90號)精神,自治區局決定在全區范圍開展蜂蜜產品專項整治工作,請各地各單位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一、工作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圍繞蜂蜜摻假造假和所謂“指標蜜”潛規則等突出問題,在全區范圍對所有蜂蜜產品生產企業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添加糖漿等物質生產蜂蜜,嚴厲打擊使用不合格原料生產蜂蜜產品,嚴厲打擊蜂蜜摻假售假行為。督促蜂蜜產品生產企業主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等規定,嚴格原料把關、生產控制與出廠檢驗,嚴格執行產品標簽標識等規定。
二、整治時間
2016年7月20日至9月20日。
三、整治內容
(一)原料蜂蜜合規性。查驗企業供貨清單、進貨發票、進貨驗收記錄、銷售訂單等,檢查企業是否存在采購或者生產“指標蜜”潛規則行為,分裝生產企業實用的原料蜂蜜必須來自持證生產企業。
(二)原料蜂蜜與成品蜂蜜產出比。分析企業原料蜂蜜投入量和成品量比例,通過物料平衡關系判斷企業是否存在使用糖漿等其他物質生產假蜂蜜行為。對既生產蜂蜜又生產蜂產品制品的生產企業,重點檢查企業使用的糖漿類物質以及食品添加劑購買量、使用量與成品產出量,判斷企業購買的糖漿類物質以及食品添加劑是否全部用于生產蜂產品制品。
(三)原料蜂蜜購入價格和成品蜂蜜銷售價格比。通過企業購銷票據,分析原料購入價與銷售價之比,判斷企業是否涉嫌存在違規生產假蜂蜜的行為。
(四)蜂蜜及蜂產品制品的標簽標識。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檢查企業產品標簽,特別是蜂產品制品的標簽標識,是否清晰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是否使用誤導消費者的名稱,是否存在使用蜂產品制品冒充蜂蜜或者誤導消費的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屬地監管責任。一是要高度重視蜂蜜產品專項整治工作,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方案或者計劃,扎實開展整治行動。二是要加強對一線監管人員的知識培訓,提高監管能力。三是要持續加大對蜂蜜摻假摻雜行為的打擊力度,可采取明察暗訪、飛行檢查、日常監督檢查等措施。四是要充分運用媒體,加強整治成果宣傳,有條件適時向社會公布蜂蜜摻假摻雜的典型案件。
(二)開展現場檢查,強化全區食品生產企業現場監督檢查系統推廣使用。以此為契機,強化該系統平臺的學習,操作,努力提高現場檢查工作效率。一是嚴格保密紀律,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直插企業生產現場,對企業進行突擊檢查。二是對企業存在衛生條件差、生產過程控制不嚴、未進行出廠檢驗、標簽標識不符合要求等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或者原料蜂蜜與成品蜂蜜產出比、原料蜂蜜購入價格和成品蜂蜜銷售價格存在疑點或者倒掛的,要責令企業限時整改并及時復查。
(三)嚴厲查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對監督檢查中發現企業生產經營摻假摻雜蜂蜜、違規生產“指標蜜”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應及時立案查處,依法責令企業召回問題產品,依法責令企業停止生產經營,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對違法添加糖漿等物質的違法生產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及時統計上報專項整治數據信息。各市于9月25日前,匯總轄區縣級單位數據,填報《蜂蜜產品專項整治工作統計表》(附件),將表格蓋章掃描件和excel電子版一并發送自治區局食品生產監管處郵箱:spsc@gxfda.gov.cn。聯系人:蒙燦軍,聯系電話0771-5882503。
附件:蜂蜜產品專項整治工作統計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6年7月20日
附件
蜂蜜產品專項整治工作統計表
填表單位(蓋章): 填報人及電話: 填報時間:
序號 |
設區市 |
蜂蜜企業數 |
蜂產品制品企業數 |
停產企業數 |
發現未落實企業主體企業數 |
查出添加糖漿類物質生產蜂蜜的企業數 |
標簽不合格企業數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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