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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期間核查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3-10-26
    核心提示:一、有證標準物質 是附有認定證書的標準物質,其一種或多種特性量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確定,使之可溯源至準確復現的表示
    一、有證標準物質
     
    是附有認定證書的標準物質,其一種或多種特性量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確定,使之可溯源至準確復現的表示該特性值的測量單位,每一種認定的特性量值都附有給定置信水平的不確定度。所有有證標準物質都
     
    需經國家計量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發布。有證標準物質在研制過程中,對材料的選擇、制備、穩定性、均勻性、檢測、定值、貯存、包裝、運輸等等均進行了充分的研究,為了保證標準物質量值的準確可靠,研制
     
    者一般都要選擇6至8家的機構共同為標準物質進行測量、定值。
     
    【有證標準物質】
     
    對照證書要求,核查包裝、物理性狀、儲存條件、有效期等
     
    進行核查;對于一次性不能用完的,還要關注其密封狀態。
     
    二、非有證標準物質
     
    是指未經國家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備案的標準物質,包括:參考(標準)
     
    物質、質控樣品、校準物、自行配置的標準溶液、標準氣體等。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期間核查
     
    【非有證標準物質】
     
    1. 定期使用有證標準物質核查;
     
    2. 無法獲取有證標準物質時:
     
    (1)實驗室間量值比對;
     
    (2)送有資質的校準機構;
     
    (3)測試近期參加過的水平測試結果滿意的樣品;
     
    (4)使用質控樣品。 
    編輯: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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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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