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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實驗室保密工作,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很重要!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1-03-18
    核心提示:1.目的為確保客戶及本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維護本公司的公正形象,防止泄密,本公司所有人員均有義務保守客戶及本公司的

    1.目的

     

    為確保客戶及本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維護本公司的公正形象,防止泄密,本公司所有人員均有義務保守客戶及本公司的技術和商業秘密。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員及質量活動。

     

    3.職責

     

    3.1 實驗室主任

    3.1.1 落實保護機密信息和所有權的各項措施實施所需的資源和責任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或授權相關人員處理。

     

    3.2 質量負責人

     

    3.2.1 組織相關人員開展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調查,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違規處理意見;

     

    3.2.2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及時向實驗室主任報告;

     

    3.2.3 批準借閱保密資料。

     

    3.3 資料員

     

    3.3.1 按照本程序做好文件和記錄的保密管理。

     

    3.4 樣品管理員

     

    3.4.1 做好客戶樣品的交接工作,記錄客戶對樣品及資料的保密要求。

     

    3.5 測試工程師

     

    3.5.1 對檢測的過程、記錄、報告內容做好保密工作。

     

    3.6 監督員

     

    3.6.1 負責保密工作的監督,如發現有泄密現象,應及時報告質量負責人。

     

    3.6.2 負責對相應責任部門進行隨時考核檢查并作記錄。


    4.保護措施

     

    4.1 樣品與資料的保密控制

     

    4.1.1 業務員在接受客戶委托時,要詢問客戶對樣品以及技術資料的保密是否有特殊的要求,將特殊要求信息填寫在委托單上,以便樣品及資料在流轉過程中接觸到的所有相關人員知曉并按照其要求執行。

     

    4.1.2 對于樣品與資料的流轉,只允許指定流轉人員接觸,其它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接觸樣品及瀏覽相關資料,因個人行為而導致的泄密情況將按照本程序內容進行處置。

     

    4.1.3 樣品管理員針對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樣品在倉庫存放時應給予充分的保密措施;資料員對客戶所提供資料的存放不可較長時間的脫離其監控范圍,以免為無關人員獲得導致泄密,客戶的任何資料未經客戶同意,不得外借或無關人員查閱、復印。

     

    4.2 檢測過程和檢測結果保密的控制


    4.2.1 在檢測過程中,檢測人員應對檢測的內容及結果保密,拒絕回答無關人員及外部來訪人員有關樣品信息及可能涉及到客戶資料的問題。


    4.2.2 樣品和資料在檢測過程中應該由負責的檢測人員實時控制,不得較長時間脫離負責人員的監控范圍,以免為無關人員獲得導致泄密。


    4.2.3 當客戶需要參與及進行與其工作有關的檢測活動或驗證所需要檢測物品的準備、包裝和發送時,需要由質量負責人同意,由檢測組主任或其指定人員陪同,在確保其它客戶樣品及資料信息安全的情況下進行,需謹慎對待客戶提出的問題及要求,以免涉及到其它客戶樣品及資料信息安全問題。

     

    4.2.4 與檢測有關的文件資料由資料員歸檔保存,未經允許不得泄露。

     

    4.3 記錄的保密

     

    4.3.1 檢測過程中的原始數據應記在原始記錄單上,在檢測項目的流轉過程中,相關人員不得將原始記錄信息泄露給無關人員。

     

    4.3.2 所有檢測資料由管理組統一匯總并由資料員統一保管存檔,無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查閱,如需查閱需經技術負責人批準。

     

    4.4 電子資料信息的保密控制

     

    4.4.1 檢測過程中所涉及到的電子細聊信息在流轉過程中,根據《計算機文件及數據控制程序》的要求,需由相關人員嚴格控制,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轉發、打印及提供給無關人員瀏覽,在電腦中瀏覽的資料信息應實時受到相關人員的控制,相關人員在離開電腦前需要對其電腦顯示的信息進行關閉或者屏蔽處理,以免無關人員擅自瀏覽導致泄密。

     

    4.4.2 以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手段傳遞的資料信息(包括檢測記錄、報告等)應明確收取人的信息,在確認收取對象確實為實際需要提供資料信息的收取人時,方可傳輸。


    5.泄密的處置

     

    5.1 監督員負責對程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本公司任何人員發現他人有泄密行為,均有義務且有權報告給質量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組織調查,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處理意見,由實驗室主任或其授權人員處理。

     

    5.2 對泄密情況的調查及處理,質量負責人需根據《記錄控制程序》做好相關的記錄,交由資料員整理歸檔,必要時應報上級有關部門。 
    編輯: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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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詞: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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