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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驗室報告的封面有哪些內容,有什么要求?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3-12-29
    核心提示:1、封面內容封面一般由標志、標題、報告編號、產品/樣品名稱、委托單位、檢驗檢測類別、機構名稱等內容組成,必要時可添加生產單

    1、封面內容



    封面一般由標志、標題、報告編號、產品/樣品名稱、委托單位、檢驗檢測類別、機構名稱等內容組成,必要時可添加生產單位等內容。


    2、標志


    標志的使用應符合資質認定部門的規定。


    3、標題


    標題宜位于標志區的下方。



    4、編號


    報告編號宜位于標題的下方。


    5、樣品名稱


    產品/樣品名稱應填被檢樣品、物品(對象)的名稱,提醒,該名稱填寫應與產品標準名稱或標識(商品)名稱相一致,不得使用簡稱(寫)、俗名。如需說明,可在名稱之后用括號加以說明。


    6、委托方


    委托單位也稱委托方,是對樣品進行委托檢驗檢測的組織或自然人,應填寫該組織全稱或委托人姓名,必要時可在報告備注欄內注明委托人的證件類型和證件號。



    7、檢測類別


    檢驗檢測類別一般分為:

    a)監督檢驗;b)委托檢驗檢測;

    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8、機構名稱



    機構名稱應填獲取資質認定的機構全稱。


    9、生產單位


    生產單位宜填樣品的制造、加工單位,按樣品本體或包裝、標簽、質量證明、說明書上明示并經確認的名稱填寫全稱,未明示但經確認的亦可按確認名稱填寫,生產單位信息未明示且不能確認時填寫“—”或“/”。

    編輯: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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