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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凍食品檢測方法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8-11-23  來源:食品工業科技
    核心提示:一、目的1.1 用相應的儀表測得被測處的準確溫度;選擇一些有代表性的測量部位,測得本批產品的平均溫度,以及其內部溫度變化的情況
     一、目的

    1.1 用相應的儀表測得被測處的準確溫度;選擇一些有代表性的測量部位,測得本批產品的平均溫度,以及其內部溫度變化的情況。

    1.2 測量產品的溫度:

    a) 測量產品內部的溫度;

    b) 測量產品的表面溫度。

    二、溫度測量儀器的要求

    a) 儀器的“半值期”1)應不超過0.5 min;

    b) 儀器在-30℃~30℃范圍內的精確度要求在±0.5℃以內;

    c) 儀器對0.5℃的變化應有反應;

    d) 測量值的精確度應不受環境溫度的影響;

    e) 儀器的刻度標記應小于1℃,并能讀出0.5℃;

    f) 測量儀器的敏感元件的結構應能保證與產品有良好的熱接觸;

    g) 電器部分應防潮。

    三、 測量溫度的儀器

    3.1 玻璃管溫度表的要求

    a) 總長度應為25 cm;

    b) 測量產品內部溫度時用圓徑尖頭;測量產品表面溫度時用橢圓的;

    c) 用酒精溫度表。

     

    3.2 圓盤溫度計的要求

    a) 敏感元件的總長度應為15 cm;

    b) 測量產品內部溫度時用不銹鋼制作呈尖頭狀;測量產品表面溫度時采用平頭狀(厚度不大于0.5 cm);

    c) 表盤用塑料膜密封。

     

    3.3 電阻(或熱電偶)溫度計

    使用電阻(或熱電偶)作敏感元件,探針的總長度應為15 cm左右。敏感元件的要求:

    a) 用不銹鋼制作敏感元件——探針式或探片式;

    b) 采用帶有補償電阻的導線。

     

    3.4 在產品中打洞的器件

    應使用易清洗的尖頭金屬器件,如探針、鉆等。

    四、產品內部溫度的測量

    4.1 由直接測量產品內的溫度取得。

     

    4.2 產品內部溫度應在其最大表面中心下面2.5 cm處測量。當產品(或包裝產品)有一邊的厚度小于5 cm時,測量點應處于此厚度的中間。

     

    4.3 打洞

    所測產品(或包裝)用經過預冷的探針或鉆打孔,孔洞的深度最少要有2.5 cm,孔徑大小應以能插入探針為宜。

     

    4.4 預冷

    a) 任選一“預冷包裹”(簡稱“包裹”)用來預冷探針或手鉆和敏感元件。嚴禁把熱的探針、手鉆或敏感元件插到要測試的產品中;

    b) 應把敏感元件插在“包裹”的中心停留3min。在準備放入要測試的產品之前,不得把敏感元件從“包裹”里拔出;

    c) 若產品與“包裹”彼此有良好的接觸,則可把敏感元件放在產品與“包裹”之間進行預冷。

     

    4.5 測量產品內部溫度

    a) 敏感元件應從“包裹”中拔出后應立即插入要測試的產品內;

    b) 敏感元件應插到被測產品的中心;

    c) 待溫度穩定后記錄此時的溫度值;

    d) 測完產品溫度后的敏感元件應放回“包裹”中,以備再用。

    編輯: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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