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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題 | 關于實驗室用高壓滅菌鍋是否需要辦理使用登記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3-03-23
    核心提示: 留言內容如題,研究機構使用的高壓滅菌鍋是否需要辦理使用登記,另外,原租賃廠房內的貨梯是否可以直接改成客梯使用。留言
     留言內容
    如題,研究機構使用的高壓滅菌鍋是否需要辦理使用登記,另外,原租賃廠房內的貨梯是否可以直接改成客梯使用。
    留言日期:2023-01-06

    答復內容

    您好!您咨詢的問題回復如下:
           一、首先,需判斷您說的高壓滅菌鍋是否屬于特種設備目錄定義的壓力容器。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屬于固定式壓力容器:
           (1)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
           (2)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
           (3)盛裝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以及介質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標準沸點的液體。
           如果該高壓滅菌鍋屬于固定式壓力容器,其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須取得特種設備生產許可,使用須辦理使用登記及定期檢驗,具體的監管要求您可以查閱《特種設備安全法》《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等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前述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可以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下載。
           二、依照法律法規及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租賃廠房內的貨梯不可以改成客梯使用。
           如需更詳細了解,建議您和當地的市場監管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機構聯系。

     

    答復單位: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答復時間:2023-01-09

    編輯:songjiajie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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