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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膚病患者要不要忌口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7-06-26  來源:商務部網站  瀏覽次數:1571
    核心提示:能誘發或加重皮膚病的食物,俗稱發物,醫學上叫做致敏原(或抗原)。禁吃發物一般稱為忌口。 哪些皮膚病需要忌口呢?最常見的是具有瘙癢的皮膚?H縉し麴?髦ⅰ⑤÷檎睢⒏髦制ぱ住⑹?畹取3躍哂寫碳ば緣睦苯貳⒋小⒔?⑺狻⒉琛⒖Х取⒕啤⑾懔系任錚???碳じ芯跎窬?

        能誘發或加重皮膚病的食物,俗稱“發物”,醫學上叫做致敏原(或抗原)。禁吃發物一般稱為忌口。

        哪些皮膚病需要忌口呢?最常見的是具有瘙癢的皮膚病。如皮膚瘙癢癥、蕁麻疹、各種皮炎、濕疹等。吃具有刺激性的辣椒、蔥、姜、蒜、茶、咖啡、酒、香料等物,往往刺激感覺神經裝置,強化瘙癢感,同時刺激血管,使血管擴張、充血、皮膚發紅、流水增多,皮膚病加重。其次是過敏性皮膚病,可由很多物質如動物血清蛋白、細菌、真菌、藥物、動物的皮毛等引起。食物所以會引起過敏性皮膚病,除與患者的體質有關以外,還由于食物所含的特異性蛋白質(致敏原)進入機體后,引起了過敏反應。反應中產生多種化學物質,可損傷皮膚,出現皮疹。如果有致敏的食物不斷地進入體內,可使皮疹不斷地增多,使病情加重。所以,發現對其過敏后,就不要再吃這種食物。常易引起過敏的食物有魚、蝦、螃蟹、蛋、牛奶、蘑菇等。

        究竟哪種食物會引起過敏反應?又如何尋找出致敏食物?目前公認比較好的辦法是,食物排除法和食物記錄法。對持久發病而不愈者,可用食物排除法。即僅吃清淡食物,如大米、小米、黃豆、土豆、胡蘿卜、黃瓜等,連吃3周,然后將可疑的食物逐個地加上去,每隔4~5天加1種新食物,直到發生過敏癥狀時為止。對反復發病者,可用飲食記錄法,即記錄所吃進的食物的種類、時間與癥狀發生的關系。一般要注意癥狀發生前12~24小時內的飲食。這兩種方法都需要重復多次才能確認。但也不是被找出的過敏食物就永遠不能吃了,有的經過相當長的時間,產生的有關抗體被逐漸排出體外,再吃那種食物就不會再發生過敏。
     
    關鍵詞: 過敏原 致敏原 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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