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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貨被拒投訴受委屈:買到早產罐頭維權咋這難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9-06-11  來源:長江商報  瀏覽次數:92
    核心提示:退貨被拒,投訴受委屈,折騰三趟沒結果 本報訊(記者 柯稱)家住青山區110街坊的任女士買了瓶橘子罐頭,回家后才發現生產日記標注為2009/06/25。她要求超市退貨被拒,隨后去工商所投訴,又遇到執法人員態度不好。為了兩元錢的早產食品她先后跑了3趟,還沒有個結果。 買到
      退貨被拒,投訴受委屈,折騰三趟沒結果

      本報訊(記者 柯稱)家住青山區110街坊的任女士買了瓶橘子罐頭,回家后才發現生產日記標注為“2009/06/25”。她要求超市退貨被拒,隨后去工商所投訴,又遇到執法人員態度不好。為了兩元錢的“早產食品”她先后跑了3趟,還沒有個結果。

      買到“早產”19天的罐頭

      6月6日晚,任女士在工業二路某大型超市購物,特地為兒子買了瓶橘子罐頭。第二天她向街坊推薦,鄰居開玩笑說:“別是過期產品喔。”任女士一看生產日期還真有問題,不是過期反而是“早產”——2009年6月25日。

      “還好沒給孩子吃,‘早產’的食品太不可信了。”任女士隨后去超市要求退貨。任女士稱,她在和超市服務臺兩位服務員溝通時,旁邊一位穿藍色衣服手拿對講機的女士,對她吼道:“要么換一瓶,要么去找工商。”

      投訴遇尷尬

      任女士馬上打12315投訴到冶金街工商所。任女士稱,當天工商所幾位員工看過罐頭都認為標注日期是“6月25日”,接待她的是一位男工作人員,“他給超市方面打了電話,對方稱下午才有時間,而我告訴他下午我沒時間。他掛了電話就沖我發火,很大聲地吼,讓我要么下午再來,要么拿著東西走人。‘沒見你這么牛X的,投訴還要挑時間’。”

      離開辦公室后,任女士越想越委屈,便打電話到市工商局進行投訴,“接電話的王站長說會批評相關人員,讓我放心。”

      截至記者發稿仍無結果

      昨日上午,記者以任女士弟弟的身份陪同她再次來到冶金街工商所,一位梁姓工作人員稱,所長已知道那天的投訴,“所里已經嚴肅批評了那位同志,我代他向你道歉。”

      隨后,在工商要求下,超市一女負責人帶來了5瓶任女士購買的同批次罐頭(生產日期均為3月25日)和進貨單。并稱03看上去像06是因為日期正好標在了黑體字上,產生誤會。由于工商人員也不能肯定到底是06還是03,一時無法定性。

      原本只想退貨的任女士因為生氣,堅持要求按新食品法給予10倍賠償。超市方認為難以接受,提出等經銷商來證明生產日期。

      隨后記者亮明身份,工商人員表示需要等廠方的人來一起認定,稱一有處理結果將盡快通知。但截至昨晚記者發稿時,這起糾紛仍沒有定論。

     
    關鍵詞: 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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